不滿獄中無西餐提司法覆核 懲教:按法例提供食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8/18 21:39

最後更新: 2015/08/18 22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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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年落區就財政預算案作諮詢期間,遭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(26歲)以雞蛋擲中,陳早前就普通襲擊罪被判囚3周,服刑至今年5月19日刑滿出獄。陳入稟高院,不滿服刑期間膳食安排,遂入稟申請司法覆核。

陳於入稟狀指出,察覺獄中中西餐不同,西餐有較多選擇及份量較多,如中式早餐吃飯及肉,西式則有多士、果醬、牛油及奶茶。中式午餐提供豆粥,西式則有漢堡包、烚蛋及多士等。中式晚餐則提供飯及菜,西式則有較多選擇,包括煎魚柳、雞翼、漢堡包及豬扒等,有時更會提供炸雞脾,而中餐是沒有提供的。

陳指觀察到懲教署職員以膚色分配華人及西方人,用膳時將黑白皮膚囚犯安排同坐,黃皮膚囚犯則同坐。陳於服刑最後一天,向懲教職員要求西餐被拒,陳指對中西餐營養不存疑,惟指懲教拒絕其要求及認為政策安排違反種族歧視條例,要求法庭聲明做法不合法及違憲。

懲教署發言人晚上回應指出,非常重視種族平等,任何在囚人士不會因為其種族、膚色、世系、民族或人種而受到較差的待遇,包括在囚人士的膳食安排。署方按法例要求為在囚人士提供簡單而有益健康的食物,而且與現行的國際健康指引相符,膳食標準份量和營養成分均由合資格的營養師釐定,並獲衞生署認可。

一般而言,新收納的在囚人士會被分配以米飯為主糧的餐類(第一類餐),在囚人士可向管方提出轉換餐類申請,管方會因應在囚人士的健康、膳食和宗教需要,考慮每宗個案。如有合理原因會為他們提供其他餐類,包括以咖喱和薄餅為主的第二類餐、以麵包和薯仔為主糧的第三類餐或全素食的第四類餐。除上述四款主要膳食餐類外,署方尚提供29款附屬餐類,以配合不同在囚人士的特別需要,例如有些在囚人士因為健康或宗教理由而不吃豬肉或牛肉,以及有些在囚人士則因參與大量體能活動或戶外工作,需較多熱能而獲增加飯量等等。此外,署方亦會根據醫生的建議,基於健康考慮而給予個別在囚人士額外食品,如肉類等。